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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信息来源: 发布(bu)时间:2021-01-27 阅读次数:

   为便于公(gong)民(min)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zhi)及时、准确获取广富(fu)林(lin)街道办事处的(de)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,提高政(zheng)府(fu)工作的(de)透明度(du),建设法治政(zheng)府(fu),充分发挥(hui)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对人民(min)群众生(sheng)产、生(sheng)活和经(jing)济(ji)社会活动的(de)服(fu)务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国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公(gong)开条例》(以(yi)下(xia)简称(cheng)《条例》)和《上海市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(xin)息公(gong)开规定(ding)》(以(yi)下(xia)简称(cheng)《规定(ding)》),编制本指南。

  一(yi)、主动公开

  (一(yi))公开(kai)范(fan)围

  根据《条(tiao)例》第三(san)章、《规(gui)定》第二章规(gui)定,应当主动(dong)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
  (二(er))公开渠道

   1.“上海松江”门户网站(//quming88.cn/);

  2.“广富林街道”公众号;

  3.其他: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。

  同时,在松江(jiang)区(qu)(qu)档案馆、松江(jiang)区(qu)(qu)图书馆设置本机(ji)关(guan)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。

  (三(san))公开(kai)时限(xian)

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二、依(yi)申请公开

 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(ke)以向(xiang)本(ben)机关申请获(huo)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(xin)息。

  (一)申请接收渠道

  1.当面提交

    本机关在广富林街道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(zhong)受理点,申请人可(ke)到现场(chang)当面提交(jiao)申请。

  地址: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

  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1:00,下午1:005:00,节假日除外。

  联系电话:021-37683802

    2.传真申请

    传真:021-37683650

    3.信函提交

  申请(qing)人可通过邮政寄送向(xiang)本(ben)机关提交申请(qing)。

来信请寄: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室,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(收),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邮政编码:201620

  4.网上申请

  申请人可(ke)登陆“上海(hai)松江”门户网(wang)站,在政务公开专栏(lan)“依申请”板块(kuai)选择“网(wang)上申请”按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。

  (二(er))申请(qing)注意(yi)事项

  1.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应当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点领取或在“上海松江”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。

  2.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。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,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。

  3.当面申请的,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;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,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网上申请的,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。

  4.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,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三)申请(qing)办理的有关说明

  本(ben)机(ji)关对(dui)收到(dao)的信(xin)息公开申请,将根据有关规(gui)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(fu)。

  1.对于符合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申请要求的,按《条例》第三十六条、《规定》第二十三条分别作出答复。

  (1)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  (2)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,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,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和时间。

  (3)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。

  (4)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。

  (5)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
  (6)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、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。

  (7)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、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,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,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  2.办理期限: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应当当场予以答复。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  本(ben)机关征求第三(san)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(xu)时间(jian)不计入申请(qing)办(ban)理期限。

  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公(gong)开(kai)政(zheng)府信(xin)息(xi)的(de)(de)数量、频次明(ming)显超过合(he)理(li)(li)(li)(li)(li)范围,本机(ji)关有权要(yao)求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说明(ming)理(li)(li)(li)(li)(li)由。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理(li)(li)(li)(li)(li)由不合(he)理(li)(li)(li)(li)(li)的(de)(de),告知(zhi)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不予处理(li)(li)(li)(li)(li);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理(li)(li)(li)(li)(li)由合(he)理(li)(li)(li)(li)(li),但是(shi)无(wu)法在《条(tiao)(tiao)例》第三(san)十三(san)条(tiao)(tiao)规定(ding)的(de)(de)期限(xian)内答复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的(de)(de),确定(ding)延迟(chi)答复的(de)(de)合(he)理(li)(li)(li)(li)(li)期限(xian)并(bing)告知(zhi)申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。

  3.申请不符合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有关规定的,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,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。

  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(gong)作机构

 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党政办公(gong)室负责(ze)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(quan)区政府信息(xi)公(gong)开工作(zuo)。

  街道党政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,办公地址: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室;联系电话:021-37683802;传真:021-37683650;电子邮箱:gfljddzb@163.com。(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,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请参阅前述“申请接收渠道”。)

  四、监督和救(jiu)济(ji)

 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(wei)本机关(guan)在(zai)政(zheng)府(fu)信息(xi)公开(kai)工(gong)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(yi)的,可以向上一级行政(zheng)机关(guan)投诉、举报,也可以依法申(shen)请行政(zheng)复议或者提起行政(zheng)诉讼。 



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 


收费项目 

信息处理费 

收(shou)费依据 

国务院(yuan)办(ban)公厅关于印发《政府信(xin)息(xi)公开(kai)信(xin)息(xi)处(chu)理费(fei)管理办(ban)法》的通知(国办(ban)函〔2020〕109号) 

收费主(zhu)体(ti) 

上海市松江(jiang)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党(dang)政办(ban)公室 

收费对象 

政府(fu)信息(xi)公(gong)开申(shen)请数量达到收费标准的申(shen)请人 

收费标准 

计收
类(lei)型 

按(an)件计收 

按量计收 

适(shi)用
情(qing)形 

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(kai)申请(qing)处理决(jue)定类型 

适用于申请人要求(qiu)以提供纸质件(jian)、发送(song)电子(zi)邮(you)件(jian)、复制电子(zi)数据(ju)等方式(shi)获取(qu)政府信息的情形 

计收
方(fang)式 

申请(qing)人的(de)一份(fen)政府信息公开申请(qing)包含多项内容(rong)的(de),按照“一事一申请(qing)”原(yuan)则,以合理的(de)最小单(dan)位拆分计(ji)算件(jian)数;同一申请(qing)人一个自(zi)然(ran)月累计(ji)计(ji)数。 

以单(dan)件(jian)政府信息(xi)公开申请为单(dan)位分别计算页数(A4及以下幅面纸(zhi)张的单(dan)面为1页),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(duo)件(jian)政府信息(xi)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。 

计收
标准 

10件以下(含10件) 

11-30件 

(含(han)30件) 

31件(jian)以上,以10件(jian)为一(yi)档,每(mei)增加(jia)一(yi)档,收费标准(zhun)提(ti)高(gao)100元/件(jian)。 

30页以下(含30页) 

31—100页(ye)(含(han)100页(ye)) 

101—200页(含200页) 

201页以上(shang) 

不收费(fei) 

100元/件 

不收费 

10元/页 

20元/页 

40元/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