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时间:2024-06-07阅读次数: 】
根(gen)据《关(guan)于进(jin)一步调整本(ben)区(qu)公益性岗位(wei)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沪松(song)人社〔2021〕86号(hao))的有关要求,经审核,现对(dui)符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,2024年6月审核通过的公(gong)益(yi)性岗位补贴(tie)相关情(qing)况(kuang)予(yu)以公(gong)示,接受社会(hui)监(jian)督。
公(gong)益性岗(gang)位补贴公示名单(dan)(2024年6月)
序(xu)号 |
单位名(ming)称 |
审核通过人数(shu) |
1 |
上海松江区永丰街道平安工作服务站 |
73 |
2 |
上海松江区永丰(feng)街道城市管(guan)理服务(wu)站 |
6 |
3 |
上(shang)海(hai)松江区永丰街道(dao)劳动保障服务(wu)站 |
9 |
4 |
上海(hai)松江区永丰街道环境卫生服务(wu)站 |
21 |
5 |
上(shang)海松江区永丰街道(dao)残疾人(ren)综合服务中心 |
14 |
6 |
上海松(song)江(jiang)区(qu)永丰(feng)街道就(jiu)业援助服务社 |
82 |
任(ren)何单位和(he)个人均可在(zai)公(gong)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政策(ce)主管(guan)部门反映公(gong)示对象存(cun)在(zai)的情况和(he)问题(监督电(dian)话:67816119-206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。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,并认真调查核实。经核实确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的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沪人社就[2018]46号)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上海市(shi)松江区永丰街道社区事务受(shou)理服务中心
2024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