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(shi)处(chu)
公告
金(jin)炜、陆玮佳:
你们(men)在(zai)上海(hai)市松江区大(da)塔路699弄21号302室(shi)存在(zai)擅自搭建(jian)建(jian)(构)筑(zhu)物的(de)行为。因通过《中(zhong)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(gui)定(ding)的(de)其(qi)他方式无法送(song)达,依照(zhao)《中(zhong)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(shi)五(wu)条的(de)规(gui)定(ding),向你(ni)们(men)公告送达《权利义务告知书(shu)》(沪(松)中办告字〔2023〕第010396号),自(zi)发出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(shi)为(wei)送达。
特此公(gong)告(gao)
附后文件:权利义务告知书
2024年0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