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国土地(di)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4年04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(hu)府土〔2024〕193号批(pi)文批(pi)准征收集(ji)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(pi)准(zhun)征收集体土地(di)的机(ji)关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二(er)类住宅组团用地(松江区广(guang)富林街道SJC10004单元(yuan)2街区04-02号地块)
三、征收土地的(de)位置(四至范围):
松江区广富林(lin)街道(dao) 东至(zhi)(zhi)银源路(lu),南至(zhi)(zhi)银龙路(lu),西至(zhi)(zhi)龙源路(lu),北至(zhi)(zhi)花源路(lu)。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(he)征地面积(ji):
以(yi)上合计(ji)征收土地82210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8308.00平方(fang)米、建设用地1137.5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(di)12764.60平方米。
五(wu)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后,松江区(qu)应根据区政府确认(ren)的征(zheng)地补(bu)偿安置(zhi)方案、征(zheng)地房屋补(bu)偿方案、被征(zheng)地人(ren)员(yuan)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(bu)偿。
特此公(gong)告。
联(lian)系电话:57745002 监督电话:37735966
联系(xi)人:顾伟(wei)效(xiao) 联系地址:松(song)江区荣乐(le)东路2111号(hao)3号(hao)楼(lou)214室
上(shang)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