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(shang)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fu)
征收(shou)土(tu)地公告
根(gen)据《中华人(ren)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guo)土(tu)地管理法实(shi)施(shi)条例(li)》,2024年04月22日上海市人(ren)民政府(fu)以(yi)沪府土〔2024〕234号批文批准征(zheng)收集体(ti)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(zhun)征收集(ji)体土地的机关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绿地(di)(石湖荡(dang)镇C34-03街(jie)坊北侧公共通道(dao)新建工程)
三(san)、征收土地(di)的(de)位置(zhi)(四至范围):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2、松江区(qu)石湖荡镇新中(zhong)(zhong)村(cun)金家(jia)村(cun)民(min)小组130.40平(ping)方(fang)米,其中(zhong)(zhong)农用(yong)地130.00平(ping)方(fang)米、建设用(yong)地0.40平(ping)方(fang)米、未利用(yong)地0平(ping)方(fang)米。
以上合(he)计征收土(tu)地267.10平方(fang)米,其(qi)中农用地130.00平方米、建设(she)用地137.1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(fang)米。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后,松江(jiang)区应根据区(qu)政府确认的征(zheng)地补(bu)偿安置方案(an)、征(zheng)地房屋补(bu)偿方案(an)、被征(zheng)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(an)内容依法实施补(bu)偿。
特此(ci)公告。
联(lian)系(xi)电话(hua):57740363 监督电话:37735966
联系人:蒋连超
联(lian)系地(di)址:松江区(qu)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
上海市松(song)江区(qu)人民政府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