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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(沪(松)征地告[2024]第4号)
信息来源: 发布(bu)时间:2024-04-26 阅读次数:

上(shang)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fu)

征收(shou)土(tu)地公告

沪(松)征地告(gao)〔2024〕第(di)4号

根(gen)据《中华人(ren)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guo)土(tu)地管理法实(shi)施(shi)条例(li)》,20240422日上海市人(ren)民政府(fu)以(yi)沪府土〔2024〕234号批文批准征(zheng)收集体(ti)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批准(zhun)征收集(ji)体土地的机关:

上海市人民政府
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
绿地(di)(石湖荡(dang)镇C34-03街(jie)坊北侧公共通道(dao)新建工程)

三(san)、征收土地(di)的(de)位置(zhi)(四至范围):

松江区石湖荡镇,西至双金公路
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
1、松江(jiang)区(qu)石湖荡(dang)镇136.70平方(fang)米(mi),其中农(nong)用地(di)0平方(fang)米(mi)、建(jian)设用地(di)136.70平方(fang)米(mi)、未利用地(di)0平方(fang)米(mi)。

2、松江区(qu)石湖荡镇新中(zhong)(zhong)村(cun)金家(jia)村(cun)民(min)小组130.40平(ping)方(fang)米,其中(zhong)(zhong)农用(yong)地130.00平(ping)方(fang)米、建设用(yong)地0.40平(ping)方(fang)米、未利用(yong)地0平(ping)方(fang)米。

以上合(he)计征收土(tu)地267.10平方(fang)米,其(qi)中农用地130.00平方米、建设(she)用地137.1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(fang)米。
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后,松江(jiang)区应根据区(qu)政府确认的征(zheng)地补(bu)偿安置方案(an)、征(zheng)地房屋补(bu)偿方案(an)、被征(zheng)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(an)内容依法实施补(bu)偿。

特此(ci)公告。

联(lian)系(xi)电话(hua):57740363 监督电话:37735966

联系人:蒋连超

联(lian)系地(di)址:松江区(qu)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

上海市松(song)江区(qu)人民政府(盖章)

202404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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