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松(song)江(jiang)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(ren)民共(gong)和国(guo)土(tu)地(di)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(di)管理法实(shi)施条例》,2024年05月21日上海(hai)市人民(min)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307号批文批准征收(shou)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项目名称(cheng):新桥镇夏(xia)松路(lu)道(dao)路(lu)新建(jian)工(gong)程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二、建(jian)设(she)用地用途:
三、征收(shou)土(tu)地的位(wei)置(zhi)(四(si)至(zhi)范围):
松江区(qu)新(xin)桥(qiao)镇,东至(zhi)九(jiu)新(xin)公路,西(xi)至(zhi)松创路
四(si)、被(bei)征地单位(wei)和征地面积:
1、松江区(qu)新桥镇农(nong)民集(ji)体12047.30平方米,其中农(nong)用地9799.20平方米、建(jian)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(wei)利用地2248.1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(ji)征收土(tu)地12047.30平方米,其(qi)中(zhong)农用地9799.20平方米(mi)、建设用地0平方(fang)米、未利用地2248.10平方米。
五、本(ben)公告(gao)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(ju)区(qu)政府确认的征地补(bu)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(bu)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(he)保障方案内容依(yi)法实施补(bu)偿。
特此(ci)公(gong)告。
联系人:孙凡宇
联系地(di)址(zhi):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(hao)3号(hao)楼216
上海市松江(jiang)区人民政府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