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(shang)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
征收(shou)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(hua)人民(min)共和国土地管理法(fa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(guan)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4年06月13日(ri)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383号批(pi)文批(pi)准征收(shou)集体土地(di)。现公告如下(xia)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(di)的机(ji)关:
二、建设(she)用地用途:
道路(lu)广场(chang)用地(盛龙(long)南路(lu)(lu)(千舟路(lu)(lu)-库车浜路(lu)(lu))道(dao)路(lu)(lu)新建工程)
三、征(zheng)收土地(di)的位置(四(si)至(zhi)范围):
松(song)江区新桥镇,北起千舟路(lu)、南至库(ku)车浜路(lu)
四(si)、被征地单(dan)位和征地面积:
以上合计征收土(tu)地24834.20平(ping)方米,其中农(nong)用地17202.5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641.14平方(fang)米、未利(li)用(yong)地6990.47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(bu)后(hou),松江区(qu)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(de)征地补偿(chang)安置方(fang)案、征地房(fang)屋补偿(chang)方(fang)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(zhang)方(fang)案内容依法实施(shi)补偿(chang)。
特此公告。
联(lian)系电话:57745002监督(du)电话:37735966
联(lian)系人(ren): 彭立高 联系地址:松(song)江区荣乐东(dong)路2111号3号楼214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fu)(盖章)